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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丰化工特定股东舟山瑞好拟减持不超233.24万股 占总股本1.75%

信息来源:toochem.com   时间: 2025-11-21  浏览次数:22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发布公告称,收到特定股东舟山瑞好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宁波瑞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瑞好”)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公告,舟山瑞好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233.24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75%。

  减持主体及持股情况

  公告显示,舟山瑞好为公司5%以下股东,截至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3.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

  

  • 股东名称
  • 舟山瑞好
  • 股东身份5%以下股东
  • 持股数量2,332,400股
  • 持股比例1.75%

  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根据减持计划,舟山瑞好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33.2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5%,减持方式为大宗交易,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2,332,400股
  •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75%
  •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 减持期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3月11日(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
  •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 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公告特别指出,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股票发生停牌,实际开始减持时间将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此前承诺与本次减持一致性

  据公告披露,舟山瑞好曾就IPO前股份作出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目前该锁定期已届满,本次减持行为符合其此前关于“限售期限届满后,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的承诺,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风险提示

  公司在公告中提示,舟山瑞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存在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同时,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表示,将持续关注舟山瑞好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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