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网
证券市场严监管仍在坚持落实,进入8月以来,包括沈阳化工、同德化工、任子行、中青宝、复旦复华、锦富技术、绝味食品、ST智知、ST东时等在内的十几家上市公司陆续对外披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通常情况下,上市公司一旦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股价都会出明显波动。因再被立案调查,“卤味三巨头”之一绝味食品本就表现不佳的股价再遭受“重创”。由于2亿元转让子公司不开董事会也不信披,同德化工收警示函,同日又被立案。有多年证券维权经验的江苏传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丁律师提醒受损股民,可以积极争取索赔。
“卤味巨头”被立案,绝味食品股价连续大跌
近三个月以来,绝味食品(603517)股价跌幅高达38%,“雪上加霜”的是,8月15日公司又收到了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截至8月21日,绝味食品5个交易日内股价下跌14.01%。实际上,早在今年6月7日证监会就已经因绝味食品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其立案调查。丁律师认为,立案后两个月才向当事人送达立案告知,也属少见。
值得注意的是,绝味食品并不是第一次因为信息披露问题被“点名”。2023年8月,上海交易所就曾披露过绝味食品存在未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门店营业款、加盟费、管理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同德化工遭遇“双重打击”,收警示函同时被立案
8月9日收盘后,同德化工(002360)同时披露了两则重磅公告,一则是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另一则是披露公司及张烘等人收到山西监管局的警示函,涉及到2023年8月30日与广东宏大控股签订转让子公司的框架协议,随后该协议又被解除,以及2021年1月27日,公司与深圳蝴蝶谷资本签订的《关于设立新能源材料合伙企业的框架协议》,这两件事均未及时审议并披露。
由于警示函涉及的都是陈年旧事,业内人士推测与本次立案的相关性可能不大。但同德化工披露了立案信息后,8月12日,公司股票以跌停价开盘,这可能意味着投资者对该上市公司的信心在降低。8月14日,同德化工的董事长张烘、总经理邬庆文等9名高管披露增持计划,业内人士分析称此举可能是为了对抗被立案的负面影响、增强投资者信心,然而该计划披露后股价总体仍是向下趋势。
目前尚不清楚绝味食品、同德化工本次被立案具体是涉及什么信息披露违规问题,但这次被立案后次日两家股价均是跌停,投资者也可能因此遭受了损失。对此,丁律师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提醒,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构成虚假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如果因此受到损失的,有权向上市公司及对此负有责任的个人追究损失赔偿责任。目前来看,在2024年8月15日收盘时仍持有绝味食品股票的投资者,在2024年8月9日收盘时仍持有同德化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关注后续调查结果并争取索赔,可就索赔问题直接联系丁律师13072529702(微信号同手机号)具体咨询,投资者也可与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联系咨询有关索赔问题。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兢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