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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科技:所属子公司宁波化工院收到四川金象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案应诉通知书

信息来源:toochem.com   时间: 2023-06-28  浏览次数:288

安泰科技5月8日公告,所属子公司宁波化工院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和《应诉通知书》[(2023)川知民初1号]等相关法律文件。四川省高级人民院已于4月18日受理四川金象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案。

原告四川金象认为(2022)最高法知民终541号民事判决书已认定四被告共同侵害了原告享有的加压气相淬冷法三聚氰胺生产技术的技术秘密,判决赔偿截止2018年12月30日的经济损失9800万。2018年12月30日之后,华鲁恒升公司三聚氰胺一期项目仍在运营,原告有权继续主张四被告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原告请求判令包括宁波化工院在内四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亿元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50万元,共计3.01亿元。判令四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所属宁波化工院收到四川省高级人员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和《应诉通知书》[(2023)川知民初2号]等相关法律文件。四川省高级人民院已于4月18日受理四川金象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案。

原告四川金象认为(2022)最高法知民终541号民事判决书已认定四被告共同侵害了原告享有的加压气相淬冷法三聚氰胺生产技术的技术秘密。华鲁升恒10万吨/年三聚氰胺项目(二期)与三聚氰胺项目(一期)采用的技术方案相同,亦严重侵害前案生效判决所认定的原告技术秘密。

原告请求判令包括宁波化工院在内四被告立即停止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原告的涉案技术秘密,其中被告二的停止使用包括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原告的涉案技术秘密所生产的三聚氰胺产品.

判令四被告立即销毁记载有原告涉案技术秘密的载体,其中被告二的销毁载体包括销毁其10万吨/年三聚氰胺项目(二期)中涉及涉案技术秘密的设备及其持有的记载有原告涉案技术秘密的技术资料。

判令四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亿元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50万元,共计3.0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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