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国晓宁
为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要求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相关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聊城市化工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指引》,4月23日下午,聊城市化工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指引研讨会在聊城产业技术研究院召开。
聊城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申磊,聊城高新区发展环境部部长杨继文,聊城大学法学院教授冯玉厅,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反不正当竞争战线人员,各县市区化工企业代表等近60人参加此次会议。会议由聊城市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科科长冯保柱主持。
申磊在会上作讲话,他指出,聊城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密切合作,各企业要积极参与,共商举措,着重做好“三方面的坚持”,合力推动我市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力争做出新成效。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要突出位置。要坚持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准确把握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目标定位,把高效服务企业与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相结合,努力实现工作成效和社会效果的“双统一”。
坚持与政府重大发展战略项目相结合。要加强工作路径和方法研究,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和发力点,依托各县市区区位优势和产业特点,紧密结合我市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和地区经济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探索实践,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市县域以上地区打造一批高标准建设、高品质服务的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水准保护的标杆龙头企业,形成一批符合产业发展特色的商业秘密保护模式,积极创建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县(区),市局要根据时间节点做好督促督导,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努力争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城市。
坚持把创新理念融入创建工作中。要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充分发挥好创新“试验田”作用,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制度、机制方面加强创新,不断丰富和拓展商业秘密保护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力争形成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聊城经验”。
会上,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讲了《聊城市化工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指引》,与会人员对《工作指引》进行了讨论发言,聊城大学法学院教授冯玉厅对《工作指引》及各化工企业的修改意见进行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