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云南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省级项目第三指导组对玉溪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进行督导。
在当日上午召开的玉溪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汇报会上,督导组听取了玉溪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及命案防控、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
督导组对玉溪市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强化保障抓实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指出玉溪市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戛洒“大岗位制”改革等工作的率先开展在全省创造了先进的经验。
督导组还就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要求玉溪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对标要求,加快推进,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聚集重点,抓好落实;要强化保障,增强服务,凝聚合力;要把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和治安防控体系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向社会展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成果,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工作中来。
汇报会结束后,督导组查阅台账资料,详细了解相关工作开展和推进情况,并对大营街街道、大营街社区、高仓派出所、研和派出所社会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3月23日,督导组赴新平进一步开展督导工作。(刘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