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9月30日讯(通讯员 黄金晶)为进一步提高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国发〔2020〕18号)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承担四类动产抵押的登记工作。2021年9月30日前,市场监管部门要将自《担保法》实施以来至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上线前所办理的全部动产抵押登记书、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扫描成电子文件,通过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中的历史数据补录功能上传,完成所有历史登记信息的电子化工作。
永定区市场监管局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决定》、总局《公告》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动产抵押登记职责划转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具体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原始登记信息内容完成电子化工作。
根据省局信息反馈,本次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需补录41户。截至目前,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已补录23户、在省局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注销19户、纸质注销8户、未办理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但经营主体已注销1户;另外,经清理发现有10户档案是省里没有统计进去但需要补录的,目前已经补录完成,共计清理补录历史档案61户,确保了所有历史登记信息按时整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