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的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主责主业,发现了一批“小化工”背后的官商勾结行为,严肃处理了一批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12月10日通报以下2起典型案例:
(一)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副主任科员仲爱军收受华盛皮革有限公司贿赂问题。华盛皮革有限公司在无环评和生产许可手续情况下违法生产,用硫化碱等危化品给皮革脱脂过程中形成的废水排放不达标。仲爱军不仅包庇纵容,而且向该公司销售远高于市场价格的原料,通过“赚取”进销差价收受贿赂13.41万元,此外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7月,仲爱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人大副主席朱春雨等人违规收受“小化工”经营者孙芳琴礼品问题。2019年6月到2020年4月,孙芳琴在徐溜镇淮北村租用违建厂房无证无照非法生产过氧化二苯甲酰。徐溜镇人大副主席朱春雨、政法委员孙志华、淮北村副主任冯加余等人违规收受孙芳琴烟酒、购物卡等礼品,对排查发现的该“小化工”始终未上报,也未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包庇纵容孙芳琴长期非法生产。2020年5月至11月,朱春雨等3人先后被立案审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