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4死36伤,内蒙古东兴化工燃爆事故调查报告发布
界面快讯
据内蒙古应急管理厅官网消息,11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发布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24”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2019年4月24日2时34分,位于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旗下营工业园区的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氯乙烯气柜泄漏扩散至电石冷却车间,遇火源发生燃爆,造成4人死亡、3人重伤、33人轻伤,截至2019年8月20日,直接经济损失4154万元,所有受伤人员均已出院。
调查报告显示,事发当日24日2时34分4秒,电石车间的电石冷却库出现火光。经询问,起爆点在正北偏南一点,在电石车间的路边,与视频显示出现火光的地点基本吻合。调查报告认定起爆地点在电石冷却库。事故发生时,电石车间在正常生产,冷却库房堆放着大量刚出炉需要冷却的火红电石坨,温度达1000℃以上,远超过氯乙烯引燃温度。
事故发生当晚,当地风力达到7级,由于事故现场无气象监测资料,受地形影响,狭管效应可能导致事故现场产生8级以上大风,由于强大的风力,以及未按照规定内容进行全面检修,事发前氯乙烯气柜卡顿、倾斜,开始泄漏,压缩机入口压力降低,操作人员没有及时发现气柜卡顿,仍然按照常规操作方式调大压缩机回流,进入气柜的气量加大,加之调大过快,氯乙烯冲破环形水封泄漏,向低洼处扩散,遇火源发生燃爆。
经调查认定, “4·24”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调查组提出对22名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其中,东兴化工公司总经理杨四东、总经理助理兼生产指挥中心主任杨师有等5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及管理责任,建议乌兰察布市公安部门根据管辖权限进行立案侦查;东兴化工公司董事长赵永生、安全环保部部长李志福等9人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乌兰察布市应急管理局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建议依照党纪给予赵永生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