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周刊讯为更好适应大国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近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布了《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机构改革以来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方面的重要制度创新,体现了加强优化规范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顶层设计。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应急部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是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基础性、重要性规范文件,共6章62条,内容涉及应急管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以及应急标准贯彻实施与监督管理工作等内容,包括应急管理标准制修订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主要任务、基本原则、组织管理、标准制修订程序和要求、技术要求、奖惩机制、基础研究、国际交流等方面作出规定。 其中,《办法》明确规定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规划,建立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制修订并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标准,对应急管理标准制修订和实施进行监督。 在如何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标准的贯彻实施方面,根据《办法》,明确提出应急管理标准的实施按照“谁提出、谁实施”的原则,由提出标准项目建议的业务司局和单位负责组织标准贯彻实施相关工作,确保责任到位。 同时,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管理强制性标准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应急管理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给予处罚,并规定有关业务司局应当加强对职责范围内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以强化强制性标准的贯彻落实。